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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教职工踏青的通知

作者: 添加时间:18-03-21 16:06:05点击数:

各分工会:

风和煦春光美,正是踏青好时节。根据工会工作计划,现将2018年教职工踏青活动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 活动时间:20183月—5

二、 活动组织:以分工会为单位开展活动、参加人员为各单位在职工会会员

三、 活动地点:各分工会自定

四、 活动要求:

1. 各分工会要按照《工会法》、全总和省总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财务规定,结合本单位实际策划好活动方案,要广泛动员、认真组织,争取全员参加;

2. 活动范围限于省内,且须当日往返,可委托专业机构承办,但不得前往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;

3. 确需途中用餐的,可安排工作餐,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,但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;

4. 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活动安全,扎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,谨防交通安全、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,要自觉遵守、维护公共秩序,确保活动顺利、圆满;

5. 活动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定,但不得安排在工作日。

五、 活动经费:

活动结束后,请各分工会将活动小结和活动照片发至邮箱cjdxgh@126.com,根据活动参与人数划拨活动经费,50/人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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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3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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